北京市丙、丁级测绘资质分级标准
一、说明
二、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标准
三、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标准
四、工程测量专业标准
五、不动产测绘专业标准
六、海洋测绘专业标准
说 明
一、本标准依据《北京市测绘条例》、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2014年发布的《测绘资质管理规定》和《测绘资质分级标准》制定,是我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丙、丁级测绘资质审查的依据之一。
二、本标准只规定专业标准,通用标准按照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《测绘资质分级标准》执行。本标准包括摄影测量与遥感、地理信息系统工程、工程测量、不动产测绘、海洋测绘。
三、凡取得《测绘资质证书》的单位,必须达到相应等级的通用标准和专业标准的要求。
摄影测量与遥感、地理信息系统工程、工程测量、不动产测绘、海洋测绘等专业设丙级资质。
工程测量、不动产测绘、海洋测绘等专业设丁级资质。